
張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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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是谁?
張俊宏(1938年5月17日—),字景涵,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臺灣省南投縣南投市人,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畢業。曾任《大學雜誌》執行人、《臺灣政論》總編輯、民間全民電視公司創辦人、第六屆臺灣省議員、臺灣政治經濟研究室創辦人、民主進步黨中央常務委員、民主進步黨秘書長、代理民主進步黨主席、第二至五屆立法委員、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城鄉改造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 家庭背景 張俊宏的父親張慶沛曾經當過20年國民小學校長,並且擔任過兩屆南投鎮鎮長. 祖先 張載 學歷 張俊宏於1957年考取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畢業後於1964年在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取得碩士學位。 家庭 1967年,張俊宏與許榮淑結婚,育有一子張容彰與三女。 生平 早年經歷 張俊宏在中國國民黨的「吹台青」政策之下,前往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任職。 1964年於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委員會與中華民國外交部合作編彙戰後外交史料。 1965年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畢業,提出“中日和平條約研究”論文。 1967年於中研院近史所擔任口述歷史工作。 1968年擔任世新講師,教授“中國政府”、“比較憲法”等課程。 1969年進入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並主編大學雜誌,發表“臺灣社會的分析”、“國是諍言”、“國事九論”。 1971年與其他知識份子共同發行《大學雜誌》,發表國是諍言,批判當時國民政府的法統問題與主權問題。 1972年與許信良等人共同寫作《台灣社會力的分析》一書,指出政治改革必須有根深柢固的社會基礎。應美國國務院一邀請,考察歐美制度。 1973年參選台北市議員,以些微選票敗北。因其主張民主之改革而不見容於國民黨,退黨競選市議員。北市議員競選首度公開提出“台獨”理念,並公開散發傳單,為恐怖時代首次公開以台獨挑戰。 1974年在落選後,任講師及雜誌編輯一職,亦在執政壓力下被辭退。 1975年與黃煌雄、黃明宗(黃華)等人創辦《台灣政論》雜誌,旋遭查禁。主編“臺灣政論”,發表“海洋國家之觀念”,但旋即被政府查禁,在執政當局處處相逼之下,毅然放下身段與黃華合力在西門町賣麵。 1976年以賣麵的收入,再創辦“這一代”雜誌,但亦逃不了查禁停刊的命運。 1977年於南投縣參選台灣省議員並且當選,與林義雄、余陳月瑛並稱「黨外十三人組」。之後,張俊宏出任《美麗島雜誌》總編輯。出版“景函選集”、“我的沉思與奮鬥”,進而競選南投省議員,最高票當選。 1978年余登發父子被捕,與許信良等同至高雄,首度遊街抗議實為街頭運動之始。 美麗島事件 1979年美麗島事件,為黨外人士包括施明德、林義雄、黃信介、許信良、呂秀蓮、陳菊、張俊宏、姚嘉文爭取民主和自由,涉嫌叛亂罪遭起訴。 1979年於美麗島事件中被捕,被軍事法庭判處八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