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莉·艾莫絲(Tori A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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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是谁?
多莉·艾莫絲(英語:Tori Amos,1963年8月22日—),出生於北卡羅萊納州,美國女歌手、鋼琴家和詞曲創作人。曾被8度提名葛萊美獎,並曾經登上VH1的《100大最偉大搖滾樂女歌手》的第71位。 多莉·艾莫絲是1990年代乃至整個女性另類搖滾史上名譽最高的音樂人之一,其標誌的紅髮、鋼琴和神經質而近似呻吟的唱腔已成為樂壇永恆的風景。她獨具個性的音樂角度和思想深度奠定了她的地位,並啟發許多流行搖滾歌手,包括Alanis Morissette、Justin Timberlake和 Olivia Rodrigo。華人歌手王菲、孫燕姿、王菲和王菀之等人都曾翻唱過她的歌曲。 她的歌曲屬於非主流類型,歌詞的題材很廣,包括性、宗教、父系社會制度、女性主義和個人的不幸經歷等。艾莫絲從小便接受古典鋼琴樂訓練、流暢的鋼琴演奏、意識般直接了當的歌詞,使得許多人經常將她與曲風相似的前輩Kate Bush相提並論。 多莉·艾莫絲也是女性主義的長期擁護者,與Bjork、PJ Harvey並稱為樂壇三大女權主義者。 經歷 早年 本名麥拉·艾蓮·艾莫絲(Myra Ellen Amos),1963年8月22日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州。在马里兰州牧师家庭长大的艾莫絲,2岁半時开始接触钢琴,幼时的乐器才华,让她5岁時就以奖学金申请进入巴尔的摩的皮博迪音樂學院 (Peabody Institute) 就读,成为该校最年轻的学生。她父母希望她接受正统的古典音乐教育,并发展自己的钢琴才华。 对节奏有奇特感应的她,於小时候就不时获邀为派对弹奏。10岁时,校方因无法忍受艾莫絲颠覆传统的古典钢琴演绎方式而将她开除,她的音乐教师曾这样评价过她:「她是个个性倔强的小女孩,会用自己的一套理论去诠释音乐,这真令人吃惊,从一开始我便知道这个学校想留也留不住她的。」艾莫絲带着困惑与愤怒离开学校,並转而吸取來自齊柏林飛船、披頭四樂團、吉米·亨德里克斯等摇滚乐的恣意能量,决定当个摇滚歌手。 辍学后的艾莫絲在一家钢琴酒吧找到一份工作。两年后跟隨父亲到了乔治敦,13岁的她跟着父亲巡回驻唱,弹一些喬治·蓋希文的作品,同时她也在当地俱乐部中进行表演。父親說:「我曾很为她担心,对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来说,一個人在外地讨生活可不容易。」就这样从13岁到21岁,艾莫絲在酒吧中弹了8年钢琴。8年以後,她把自己的名字改为Tori Amos,并到洛杉矶追寻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摇滚歌手。 1980年秋天,艾莫絲推出与哥哥合写的一首推崇家乡棒球队Orioles的單曲《Baltimore》,还获得市长赞扬。1984年在洛杉矶的某一夜,艾莫絲经历了人生最可怕的梦魇,搭便车的她竟遭到乐迷的强暴,事后还遭受死亡威胁,一时之间,艾莫絲不愿再想起这可怕的经历,甚至一度停下了音乐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