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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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是谁?
托马斯·莫尔爵士(英語:Sir Thomas More;1478年2月7日—1535年7月6日),英格兰政治人物、作家、哲学家与空想社会主义者,為北方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之一。1516年用拉丁文写成《乌托邦》一书,此书对以后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五百年的起点 ”。 1478年生于伦敦的法官家庭,曾当过律师、财政副大臣、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下議院議長、大法官。1535年,因反对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在英国自创圣公宗並實施政教合一政策,被亨利八世处死。1935年,教宗庇护11世托马斯·莫尔封圣,2000年,若望保祿二世宣布托马斯·莫尔为政治家和政客的主保圣人。 人生经历 早年生活 托马斯-莫尔于1478年2月7日出生在伦敦市的奶街,他的父亲约翰-莫尔爵士是一位成功的律师,后来成为法官,他的妻子是艾格尼丝(née Graunger)。在六个孩子当中莫尔排行第二。照当时的习惯,拉丁文是必修课,因此他首先就学于圣安东尼学校(Sankt-Anthony),该校当时被认为是伦敦最好的学校之一。1490年至1492年,莫尔作为家仆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约翰·莫顿服务。莫顿热情地支持“新学”(学术研究,后来被称为“人文主义”或“伦敦人文主义”),他高度评价年轻的莫尔,认为莫尔有很大的潜力,并推荐他去圣玛丽学院或者坎特伯雷学院(地点位于现在的牛津大学,两个学院现在已不存在)学习。约翰·莫顿是一位有名的政治家,对英国政局,尤其对于玫瑰战争曾起过重要作用(他在1478年曾任英国大法官,后来附和亨利七世,而反对理查三世),年轻的莫尔深受他的影响。关于莫顿,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第一卷里写了这样一段话,“他说话流利中肯,精于法学,机智过人,过目不忘。既已得天独厚,而又加之以钻研练习,以致达于美善的境地。国王深依他的谏议,当我寄居他家时,他也是政府最宝贵的支柱。因他自由离开学校后就直接去供奉内廷,所以一生之中历尽风险劳顿,在艰难困苦中,他获得了不少经验,这种经验既由患难而得,所以自然不容易忘掉。” 1492年莫尔曾进入牛津大学深造拉丁文,两年后从牛津大学退学,转入新法学院进修。1496年在人文主义教育的中心、也是最能接近政界的林肯律师学院学习。1501年取得法庭律师资格。 政治生涯 1510年到1518年,莫尔进入伦敦市政厅工作,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地位,他在那里学到「要贏得信任,就是要诚实以对」和「做一个公仆」。1517年他以一个律師的身分进入皇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