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兰克·麦克法兰·伯内特(Frank Macfarlane Bu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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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麦克法兰·伯内特爵士,OM,AK,KBE(英語:Sir Frank Macfarlane Burnet,1899年9月3日—1985年8月31日),通常称作麦克法伦或麦克·伯内特,是澳大利亚病毒学家,主要以免疫学方面的工作知名。他因为预言获得性免疫耐受性而获得诺贝尔奖,而其最知名的贡献则是无性选择学说。 生平 早年生活 伯内特生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特拉拉尔贡;他的父亲弗兰克·伯内特是苏格兰移民,当时是殖民地银行特拉拉尔贡支行经理。母亲哈达萨·伯内特(娘家姓麦凯)出身于一个苏格兰中产阶级移民家庭,弗兰克在科罗伊特镇工作时与她相识。弗兰克当时36岁,比哈达萨大14岁,二人于1893年成婚。这个家庭信封保守的英国新教。弗兰克·麦克法兰·伯内特在七个孩子中排行第二,小时候被唤作“麦克”。他有一个姐姐、两个妹妹和三个弟弟。长女多丽丝有精神残疾,耗去了哈达萨大部分时间,全家都把这当成不可告人的耻辱,因此其他的孩子都不敢邀朋友来家里玩,免得多丽丝發病被人撞见。麦克在童年时代就喜欢探索周遭的自然环境,尤其是特拉拉尔贡湾。他一开始在一个只有一名老师的私立小学学习了一段时间,7岁时进入公立小学就读。麦克自小就与父亲很疏远,后者把业余时间都花在了钓鱼和高尔夫上。他爱好书本,不喜欢体育,才8岁就能分析他父亲的性格;对他来说父亲是个伪君子,表面上十分正直、赞同传统伦理,可同时又是一个尔虞我诈的商人。哈达萨一心照顾多丽丝,所以麦克养成了孤僻的性格。 1909年,伯内特一家迁往特朗,弗兰克前往那儿的一家银行任经理,他刚拒绝了一份伦敦的职位。伯内特对附近特朗湖的野生生物颇感兴趣;1910年他参加了童军,享受了各种户外活动的乐趣。在特朗居住时,他开始搜集甲虫并研习生物学。他阅读了《钱伯斯百科全书》上的生物学文章,得知了查尔斯·达尔文的事迹。刚十几岁的时候,他们全家到费尔里港度假,在那儿小伯内特花了不少时间观察和记录野生生物的行为。他在特朗州立学校念书,还参加了当地教会办的礼拜日学校,那儿的牧师鼓励他继续学术研究,由于他颇有创见,获得了一本介绍蚂蚁的书作为奖励。牧师建议弗兰克在麦克的教育上多花些精力,后来他获得了全额奖学金,就读于吉郎学院,该学院当时是维多利亚州最好的私立学校之一。伯内特1913年入学时,是吉郎唯一拿全奖的寄宿生。他在那里与那些上层阶级的子弟处得并不好,那些同学多半很傲慢且热衷体育,而伯内特却显得有些书卷气,认为那些同学自大而粗鲁。这一时期他仍然经常搜集甲虫,但没有将这个习惯告诉同学,强迫自己与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的学术才能还是为他赢得了特权,1916年他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且在历史、英语、化学和物理这几门学科上均为最优。像他这样社会背景的人通常在大学里都选择神学、法学或医学为就业方向。可是此时,他对于宗教和医学都感到幻灭。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进行